两项评级
辽宁省零售药店评级委员会第3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15-08-13

 

辽宁省零售药店评级委员会
3
     
经辽宁省零售药店评级委员会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检查,葫芦岛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店(297分)、龙湾分店(287分)、华盛园分店(286分)、兴工路分店(281分)、望海分店(277分)、辽西分店(276分);锦州市辽西国药连锁有限公司解放路药房(293分)、大德堂药房(285分)、益康堂药房(284分)、白楼药房(278分)、上海路药房(278分)上述十一家药店零售经营服务指标符合国家行业AAA级标准,被评为国家《零售药店经营服务AAA级药店》;葫芦岛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渤海分店(276分)、金岛分店274分;锦州市辽西国药连锁有限公司华兴药店277分,上述三家药店零售经营服务指标符合国家行业AA级标准,被评为国家《药品零售经营服务AA级药店》。
特此公告
 
辽宁省零售药店评级委员会
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